1 月 25 日消息,今日上午,騰訊集團反舞弊調(diào)查部發(fā)布通報稱,2021 年全年,騰訊反舞弊調(diào)查部共發(fā)現(xiàn)并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 50 余起,近 70
1 月 25 日消息,今日上午,騰訊集團反舞弊調(diào)查部發(fā)布通報稱,2021 年全年,騰訊反舞弊調(diào)查部共發(fā)現(xiàn)并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 50 余起,近 70 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10 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騰訊集團反舞弊調(diào)查部表示,自 2005 年騰訊首次提出“騰訊高壓線”起,就明確了零容忍的態(tài)度。在 2015 年發(fā)布的《騰訊陽光行為準則》中,騰訊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騰訊高壓線”和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內(nèi)容和處理流程,以保證與正直價值觀相悖的行為得到嚴肅地處理。員工行為一旦觸犯“騰訊高壓線”,一律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對于涉案的外部公司,也會列入公司黑名單,永不合作。一旦發(fā)現(xiàn)涉嫌違法犯罪的,必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同時也會密切配合警方進行打擊,抓捕涉案的外部人員。
同時,騰訊集團反舞弊調(diào)查部還通報了 2021 年中涉及商業(yè)賄賂、職務侵占等行為的典型案件:
1. 原 SNG 數(shù)字音樂部朱贊利用職務便利,向供應商索要并收取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朱贊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已離職的 CSIG 在線教育部尹善遠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伙同 PCG 技術戰(zhàn)略中心施俊,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為外部人員實施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提供便利,二人的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尹善遠和施俊因犯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CDG 通訊業(yè)務部夏催伍接受已離職的 CDG 通訊業(yè)務部楊莉的請托,通過 WXG 行業(yè)產(chǎn)品運營部朱亞驥,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為外部人員實施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提供便利條件,三人的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夏催伍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楊莉和朱亞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 PCG 體育內(nèi)容部組長朝樂萌利用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在該公司與騰訊的相關合作中非法謀取私利,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朝樂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 CSIG 云產(chǎn)品一部張祥通過技術手段和提供虛假申訴信息侵占他人產(chǎn)品賬號,并進行售賣獲利,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張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6. CDG 行業(yè)銷售運營三部李增旺利用職務便利,為供應商謀取利益,并收取供應商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李增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 PCG 影視內(nèi)容制作部組長張萌利用職務便利,為供應商謀取利益,并收取供應商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張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8. 已離職的 PCG 影視內(nèi)容制作部吳蓉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采購用于拍攝的道具和服裝據(jù)為己有,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吳蓉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9. WXG 商戶產(chǎn)品部黃思銳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并從外部求職中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黃思銳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0. PCG 新聞技術平臺部胡忠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并從外部求職中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胡忠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1. 已離職的 IEG STC 游戲產(chǎn)品部安培良在職期間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并從外部求職中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2. 已離職的 CDG 行業(yè)銷售運營二部李思在職期間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并從外部求職中介處分得實習應聘者支付的部分費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3. CSIG 智慧零售戰(zhàn)略合作部夏杰與外部求職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負責招募實習生,其利用騰訊員工身份安排實習生進行虛假的騰訊遠程實習。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4. IEG X3 游戲產(chǎn)品部李智雅使用他人權限進行違規(guī)操作,幫助外部人員提供某產(chǎn)品認證服務,并收取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5.IEG 互動娛樂服務采購部朱運昊在與供應商的合作項目中收取供應商給與的感謝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6. PCG 資訊運營部張巖利用職務便利,為供應商謀取利益,并收取供應商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騰訊集團反舞弊調(diào)查部公布的2021 年新增永不合作主體清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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